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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六举措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

2018/1/15 17:12:34   来源:中国山东网    

  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制定了《日照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对校长任职资格的分类与适用、基本条件、认定程序与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校长任职前置条件。组织了两批校长任职资格认定工作,为221名校长颁发了任职资格证。

  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制度。制定了《日照市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校长后备人才建设。全市组织选拔首批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362人,统一纳入后备人才库培养与管理。全市已初步构建起一支年富力强、德才兼备、善于管理的学校管理队伍,为实施教育家办学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完善校长培训制度。按照“配备一名好校长,建设一支好队伍、发展一所好学校”的思路,出台《日照市中小学校长及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培训管理办法》、《日照市中小学校长及后备人才教育培训课程方案》,高水平规划校长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的高级研修、名校之旅,“请进来”的专家报告、名师授课等模式,全方位、多形式对校长进行高端培训。2017年共组织校长及后备人才市级培训362人次。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选聘制度。分别规定了校长、副校长的选聘条件、选聘程序,校长、副校长一般采取公开选聘方式产生。其中副校长的产生,设置了发布公告、个人申报、民主评议三个校长提名前置工作环节,保证了校长提名的科学公正。建立了校长、副校长管理使用制度,主要是聘期制度、试用期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培训培养制度、解聘辞职制度。出台《日照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职级制改革背景下,学校党组织书记产生及管理办法。2017年,全市新选聘校长、副校长63名。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制度。规定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任)期的学校领导人员应当交流,满3个聘(任)期的必须交流。明确了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交流轮岗政策,规定聘(任)期内一般不交流,确实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聘(任)期内组织大规模交流轮岗。2017年,全市共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107名。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按照“管办评”分离的要求,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校长的个人专业素质、业绩和办学满意度进行考核评价。按照学校法人治理体系的要求,由校长组织实施对副校长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校长、副校长职级评定、岗位聘用、职级薪酬发放及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等现代学校制度。(日照市教育局) 

编辑:李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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