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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学生毕业5年内创业都应享受税收优惠

2018/3/15 10:53:12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引导和支持,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范围,由“毕业年度内”拓宽为“毕业5年内”,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义乌市市长林毅建议。

  2017年出台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扩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同时,林毅建议,将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行业、产业分类实行差额减免,加大对重点产业、行业的税收政策优惠幅度。

  林毅建议,在全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双创”基地,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地开展创业实践,帮助大学生进一步了解改革开放历程、成果,深入分析典型地区的成功发展之路,并利用这些地区的发展特点和优势,推动大学生成功创业。

编辑:李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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