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教育 山东教育正文

烟台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

2018/10/18 13:16:13   来源:齐鲁晚报    

  16日,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近日烟台市教育局下发《烟台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烟台将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市级安排特殊教育专项奖补资金,重点支持新建和改扩建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及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或捐资助学,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

  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800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学前、高中阶段参照执行。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中等及以下教育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给予残疾学生生活费和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各学段按照最高标准优先资助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并逐步加大资助力度。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