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今年开始,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手续简化,原来需要先到人社部门办理接收,再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的手续,现在只需直接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审核办理即可。从今天开始,广州市公安机关将受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户审核办理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本市户籍: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所需材料: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居民户口簿)原件、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登记入户地址的相关材料(如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个人住宅房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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