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下半年起,济南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符合条件的孤儿每人每学年将获得1万元助学金。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是由民政部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的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该项目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是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社会散居孤儿的助学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孤儿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办理。对确认为受助对象的,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助学金至孤儿本人银行卡。
另外,对纳入“助学工程”孤儿,除领取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外,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不含博士研究生阶段)。目前,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20元和1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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